

2017年这些农民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看看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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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始农村就在开展宅基地改革,改革政策主要以农村一户一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方面入手,通过宅基地改革保障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价值。
2017年开始农村就在开展宅基地改革,改革政策主要以农村一户一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方面入手,通过宅基地改革保障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价值,降低农村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农民的相关利益,但是在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执行过程当中,农民朋友依然存在着许多的疑问,尤其是在宅基地的继承方面,最近有朋友问到自己能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其实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宅基地所有权来进行解答,目前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而是用全是属于农民所有,也就是说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够被继承,但是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则是可以继承的。
不过相关法律又有着“地随房走”的规定,在继承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之后,对于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也有着使用权了,但是必须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合法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当然这里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变更宅基地登记申请人必须要是当地农业户口,否则是不能够变更的。
但是如今农村有着许多的闲置宅基地,农民朋友在申请了宅基地之后并没有在上面修建房屋,对于这一类的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将会被集体组织收回,农民朋友如何符合条只能够另外重新申请宅基地,但是不能够继承。
当然如果子女将户口迁出了农村集体组织,则只能够获得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权,而不能够变更宅基地的登记,并且也没有在宅基地上返修房屋的资格,只能够对于房屋内部实施返修,如果宅基地上房屋倒塌,宅基地将会被收回。
同时目前农村宅基地秉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一户农民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拥有了多处宅基地只能够继承父母的房屋,但是宅基地却会收回归于集体所有农民可以选择流转房屋或者等待房屋倒塌。